1、把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关
为履行隐蔽验收的质量职责,做好隐蔽验收记录,对于隐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处理,经复验符合要求后,方可办理签证手续,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。
(1)、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,由施工工班长在隐蔽验收记录中填写工程的基本情况,并邀请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、质量检验员和业主、监理单位现场代表,重要或特殊部位邀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派员参加,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。
(2)、参加人员按隐检单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后,提出检查意见,由质量检查员在隐检单上填写情况,然后交参加检查人员签证。若检查中存在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时,施工工长在整改后,再次邀请有关各方进行复查,达到要求后,方可办理签证手续。
(3)、隐蔽桥梁工程验收合格后,工长方可安排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。
(4)、施工工长在隐蔽工程验收后,及时将验收记录送项目部内业技术员审核无误后归档,同时由项目部内业技术员送建设单位一份。
2、把好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关
坚持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。先由施工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,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签证,不经签证的工程不得进行隐蔽和下道工序作业。
3、把好隐蔽工程检验关
实行工班自检、工序互检、质检人员专检三级检查制度,按质计价,不合格工程,坚决返工重做,并对交接人员进行追查,按照奖优罚劣制度,做到奖罚分明。